关于发布备案曾名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名单的通报 国知发管函字〔20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引荐,我局集中于审查,北京市智能卡行业知识产权联盟等56家联盟合乎《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以下全称《指南》)有关拒绝,不予备案,现将名单发布(参见附件)。 根据《指南》确认的强迫、事后、随时备案的原则,我局将创建联盟动态管理机制,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和调整备案曾名的联盟名单;强化对备案曾名联盟的项目扶植、业务指导和人才培养,的组织积极开展联盟的运营情况统计资料和宣传交流活动。
各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和专利协同运用试点要将联盟作为前进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最重要载体,强化联盟管理和服务,反对联盟身体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要按照《指南》的拒绝,坚决市场导向,增强知识产权的利益纽带起到,强化资源整合,创意服务内容,完善联盟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大力前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大大提高产业竞争力。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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